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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第三十七天,我們終於去辦了結婚登記。

其實原本應該要拖更久的,因為安德魯先生擔心辦了結婚登記就會影響明年所要報繳的稅金金額,稅法上是規定,夫妻可以分開或合併計算薪資所得,可是一律要合併報繳。那麼到底會有多少的差別呢?沒有實際計算,其實誰也搞不清楚。老公的二姐嚷著說,差很多(至少她結婚當年差很多),所以她一直拖到肚子都大了才去登記,還被戶政機關人員懷疑是先上車後補票呢~哈哈。至於瑪姬小姐,雖然並不是不介意多繳稅,但是更介意老公的身分證上有沒有自己的名字..(完全是一種小氣又任性的心態,哈哈)剛好爸媽也在問到底去辦了沒,所以就名正言順的催著安德魯先生快快去辦。

要辦的時候,才發現還要照新的照片跟回家拿戶口名簿,這下又多拖了好幾天。瑪姬小姐去照了不甚滿意的大頭照,怎麼看怎麼不順眼,於是趁回娘家拿戶口名簿時翻箱倒櫃,找出比較滿意的版本,安德魯先生還問:「不過是登記用的,那麼講究作什麼?」開玩笑,萬一是要換身分證,那可就差多了!我上週照的那張超級沒精神哪!眼袋重的跟什麼似的…。果然,去辦的時候,就換安德魯先生笑不出來了,因為真的要換發新的身分證….。也就是說,他被迫用那張也不是很滿意的照片,放在他的新證上….。哎哎,大頭照這種事情哪,是永遠都不會滿意的~

因為前一天晚上去夜間窗口時太晚了,遠端主機已經關閉,所以隔天才拿到了新的證件跟戶口名簿。打開娘家戶口名簿,發現上面自己的名字,被劃了紅紅的一槓,寫上「遷出」二字,而另一張戶口名簿上,我的名字乖乖的排在安德魯先生的名字下面,頓時覺得百感交集哪~

之前我還在跟安德魯先生裝可憐開玩笑說:「我們還沒辦登記,我還不是你法律上的妻子…。」理所當然的被安德魯先生白了一眼:「別傻了,我們可是有公開儀式的。」(這就是台灣法律奇怪的地方啊~不需要辦登記,兩個人只要有公開儀式就是法律上認可的夫妻,登記不登記,只會影響到你所繳交的稅金多寡,難怪很多人只要不生孩子就不急著登記啊~反正頂多也只罰幾百元現大洋~~)這下好了,結婚登記遷戶口換身分證一口氣都完成了,我反而看那張新的身分證不習慣…..哎,真是矛盾呀~

P.S.1.後來查國稅局網站,發現在Q&A裡面有這麼一條:「如果在年度中結婚或離婚,那麼當年度的綜合所得稅可以選擇和他的配偶分開或合併辦理結算申報。申報的時候,要準備戶籍謄本作為證明。」那麼,我們明年到底要怎麼報稅呢?哎呀~管那麼多,明年再說唄……:P

P.S.2.上圖是我們的結婚證書封面,瑪姬小姐非常喜歡我們這結婚證書的長相,質感很好的美麗紅色封面上,鄭重的印上燙金的大囍字樣,很有一種古典美。今天拍完照翻開來仔細看內文,才發現內文可也古典的很:「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室宜家 卜他年瓜瓞綿綿爾昌爾熾 謹以白頭之約書向鴻牋 好將紅葉之盟載明鴛譜」。超喜歡這類掉書袋古文的瑪姬小姐可開心了,嘰嘰咕咕唸了一串給安德魯先生聽,聽的他是一頭霧水,完全不知我在唸什麼...。可沒辦法,這解釋了就不美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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