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探的法則

克里夫。詹威,是個愛書成癡的警察。他的公寓裡滿滿都是書,而且他熱愛在書店裡梭巡,蒐集珍本首版書。警察和愛書人,乍看之下好像有點搭不起來,不過詹威並不覺得自己會當一輩子的警察。

某一天半夜,詹威在睡夢中被他的搭檔吵醒,告知有樁命案待處理。詹威看著死者越看越眼熟,後來發現被害人原來是書探鮑比-一個專門獵尋珍奇書的傢伙。詹威試著在書店業者間訪談,想找出鮑比遇害的可能原因,但在這項工作之外,詹威也有自己的難關要過-他和一個難搞的強暴犯紐頓槓上了,最後詹威豁出去和紐頓對決,把這傢伙揍了一頓,然後就此辭職。辭職後的詹威開了一間書店,僱了一個可愛又認真的女孩普萊德小姐當員工,原本看似一切順利,沒想到紐頓又再度出現來糾纏,而且更糟的事,鮑比的命案關係人-另一名書探也出現了,而且後來還和普萊德小姐雙雙被害,陳屍在書店的浴室裡。

提到普萊德小姐,不得不提到在看到詹威和普萊德小姐分食麵包的情節時,我忍不住想到湯瑪斯。佛斯特說的,在文學作品裡,一起用餐代表著友好:這是一種聖餐禮。這段情節代表普萊德小姐被詹威認可為同一國的夥伴。在正式任用後,普萊德小姐也真不負所望,順利擔起書店的工作,而且越做越好。也正是因為這樣,所以詹威才會在普萊德小姐意外身亡後下定決心,無論如何都要揪出殺人兇手...。

這本推理小說光就主角詹威來看,應該算是冷硬派推理小說,主角(曾)是個警察、副線(紐頓一案)充滿了動作場面,詹威也的確符合「憑著一雙硬拳和打不死的精神,執著地追尋真相」的冷硬派偵探精神,光看紐頓的律師在法庭上對詹威的問話就可知一二:

「和我的客戶(紐頓)比較起來,他(詹威)是個小個子。我的客戶練得一身魁武身材,然後被打的傷痕累累的也是他。我想弄清楚,如果手銬真的被解開了,怎麼會有這結果?」(紐頓的律師這樣說。因為紐頓誣陷詹威沒有把紐頓的手銬解開就毆打他)

「很簡單。」我(詹威)說。

「既然這樣,就請你解釋一下。」

「把你的客戶帶來,把家具搬空,我就再演一次給你看。」

由此可見詹威的氣勢,真是沒在怕的冷硬派作風。(不過詹威可不真是個小個子噢,他有五呎十一吋,180公分左右。是對手太高了,有193公分....)

閱讀小說的樂趣之一就是,對於人物的長相,只能各憑想像。我們現在知道詹威的身高了,長相未知,不過從優雅又漂亮的女主角麗塔會莫名奇妙就愛上他還為他甩掉了即將成婚的未婚夫這點看來,應該是相當不差。腦筋應該也不差,至少他是個愛書人。透過這本書,作者約翰。鄧寧「傳授」了好多關於美國珍本書市場的知識給讀者,雖然現在那個市場已因數位時代的來臨而大不如前(本書寫於1992年,那還是個書籍的輝煌時代),雖然台灣的出版習慣和美國並不相同(書中提到的首版書應該都是精裝本),不過只要是愛書的人,都會因為這本書裡透漏的關於那個神祕的珍本書世界感到有趣和著迷。

而謎題,在這本書的最後一頁終於解開了,這是本好看的小說,讓人忍不住想找下一集閱讀。

「史丹利和我有談不完的話題。我們曾一起環遊世界無數次,但從沒離開過這條街。」

愛書人透過書進行的旅程,永遠沒有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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