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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ne這英式點心,瑪姬其實一直都很喜歡,當早餐當午茶點心皆宜的隨和個性,更大大增加了它的吸引力。於是我曾經拿著國內某廚師的食譜,照做了三次,也失敗了三次,每次都得到一盤石頭。每一次都氣的想丟食譜了,可是下次想做時,還是乖乖撿起那本食譜,然後安慰自己,一定是自己或材料的錯。所謂事不過三,在第三次出爐石頭後,我終於痛下決心,要捨棄那本食譜了。(食譜本來就是良莠不齊的啊,嘆)不過對於Scone,我還是很不解,直到某天閒閒翻閱「世界點心大百科」時才發現,其實這本書裡面也有Scone,只是被翻成烤鬆餅,就老是被我跳過。仔細看過做法,就知道之前的問題出在哪了。

奶油要切小丁,和麵粉混成鬆散粉狀。

這麼重要的事情,之前那本食譜居然隻字未提,難怪我做不出鬆酥口感!

知道竅門之後,我就不擔心了,只等著那天有好心情,再來試食譜。剛好前幾天和Weiwei聊到Scone,她隨口開玩笑的說,再來就等我的手工Scone了,聽到這句話,我整個精神振奮起來啊,好像得到鼓勵一樣,在接下來的日子不停的手癢,終於讓我偷了個空,一邊用耳朵聽咖啡王子一號店,一邊心情愉悅的製作Scone。

第一次試驗,我只敢用食譜一半的分量。切小丁的奶油,仔細地和麵粉混合,慢慢把淺白的麵粉,染成奶油黃。加了牛奶之後,變成略嫌黏手的麵糰,用折疊的方式聚成團。有點擔心是否太黏手,不過還是毅然送進冰箱去鬆弛。取出後壓成2cm厚的麵糰,率性切成四個三角小塊,就送進烤箱烘烤啦。

等待的時間,瑪姬也絲毫不敢鬆懈,看著麵糰們慢慢的長高,長出可愛的裂痕。這次很小心的注意上火的狀況,所以烤出來表面是完美的金黃色,不過下火似乎太強,所以底部微焦,是唯一的敗筆。



一出爐,瑪姬忍不住拿起最小的來試吃。抖著手(超緊張啊)從中間撥開,奶油的香氣撲鼻而來,不錯不錯,真的不是石頭喔,輕輕塗上覆盆子果醬,咬一口,頂部酥鬆、中間鬆軟,配上酸甜的果醬真是美好,三兩下,一個就被我吃光了,還意猶未盡。安德魯吃了一個完全沒抹果醬的,也說真好吃。唉呀成功了耶,有種輕飄飄的愉悅感。

因為這一批才四個,24小時內就被我們夫妻倆喀光,連小芽妞都沒得吃。瑪姬已經滿心在想,這兩天哪時有空去補個麵粉的貨,再來多做一些吧。

那個親愛的,我有記得我答應你的喔,下一批出爐時,你就等著收快遞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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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gre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3) 人氣()